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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蒸汽發生器《鍋爐技術監察規程》說明
尊敬的用戶,你們好!關于鍋爐在使用時是否需要辦理鍋爐使用證、是否需要每年進行年檢、操作人員是否需要持證上崗?對此問題我們公司做出如下說明:
按照《鍋爐技術監察規程》部分規定摘錄如下:
1.3不適用范圍:
本規程不適用以下設備:
(1) 設計正常水位水容積小于30L的蒸汽鍋爐。
(2) 額定出水壓力小于0.1Mpa或者額定熱功率小于0.1MW的熱水鍋爐。
1.4 .4 D級鍋爐
(1)蒸汽鍋爐P≤0.8Mpa,且正常水位水容積30L≤V≤50L;
(2)汽水兩用鍋爐,P≤0.04Mpa,且蒸發量D≤0.5t/h
13.6 D級鍋爐的使用
(1)汽水兩用鍋爐應當按照規定辦理使用登記,其他鍋爐不需要辦理使用登記。
呼倫貝爾生物質蒸汽發生器性能咨詢廠家根據上述規定得出如下結論:
(1) 設計正常水容積<30L的蒸汽鍋爐不適用《鍋爐技術監察規程》,也就是說不需要按照上述規定辦理使用登記、不需要操作人員持證上崗、也不需要定期檢驗。
(2) 當蒸汽鍋爐的正常水容積30L≤V≤50L,屬于D級鍋爐,也就是同樣不需要按照上述規定辦理使用登記、不需要操作人員持證上崗、也不需要定期檢驗。
呼倫貝爾生物質蒸汽發生器性能咨詢廠家、此:蒸汽發生器符合《鍋爐技術監察規程》。按照鍋規規程嚴格生產
蒸汽發生器與蒸汽鍋爐大的差別就是鍋檢所對其的等級規定,其實蒸汽發生器是屬于蒸汽鍋爐的,但是蒸汽鍋爐卻不屬于蒸汽發生器,按照鍋檢所的等級劃分的話蒸汽發生器屬于壓力容器內,生產和使用條件稍微要簡單一點點。因此現在蒸汽發生器稱為了蒸汽熱能行業的主流,只有在一些需要大型氣量的企業才會用蒸汽鍋爐。再就是在日常生活中,人們習慣了把產生蒸汽的設備稱為鍋爐,因此很多人都會講蒸汽發生器理解為蒸汽鍋爐